信用贷款哪个平台好
1、国内P2P贷款平台野蛮生长
——风险与市场并存
市场潜力巨大
随着经济发展以及收入水平提高,人们的物质需求也相应提高,个人资金周转,比如租房、装修、买电脑、旅游等等,对资金的需求逐步增加,越来越旺盛,一个庞大的资金需求群体正在出现。这一群体以注重生活品质和消费但积蓄不多的白领为主,收入较高、工作较稳定、有信用观念,是小额融资的优质客户。但是一般传统的银行却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满足这一群体对小额资金的需求。
另外,中小企业融资由于具有有额度小、频度高、用款时间急等特点,随着经济发展,在现有的金融结构和体制下,融资难的现象也愈演愈烈。
在此背景下,P2P贷款平台应运而生,多家小额贷款公司逐步壮大;渣打银行推出了“现贷派”无担保个人贷款业务;平安保险推出了“易贷险”。
借鉴国外的网络借贷公司,国内又出现了数家做得较好的网络借贷公司,如融资城、宜信、拍拍贷、红岭创投等。众多机构染指这一领域,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市场潜力较大。
发展势头迅猛
自2009年开始的两年间,中国提供贷款服务的网络平台已从寥寥数家增至三四十家,但确切数目无人知晓。据业内保守估计,这个市场的潜在规模超过500亿元——涵盖20个大中城市的个人及微小企业贷款需求。如果再将业务扩展至范围模糊的中小企业贷款,该市场的规模近9000亿元;按最大胆的估算,数万亿的民间借贷都可被视为潜在市场。
这类机构移植了在国外近年来大受欢迎的新商业模式,以收取贷款中介费用为主要收入,线上业务手续费可达2%-4%,很吸引人。先入者们希望“闷声赚大钱”,但效仿者已蜂拥而至。
他们赶上了“好时候”:无论是银行内外都已经意识到,在银行业总资产突破百万亿元后,过去银行业高速增长的模式已经无法持续,社会融资结构必然将发生迁移,未来几年,银行信贷占到整个社会的比例将走向逐渐减少之势,社会的金融资源将以各种形式向此前常被忽视的小企业流入,而P2P正是其中的浪花一朵。
缺乏约束机制
P2P贷款平台目前基本上都是以两种身份注册:一是投资咨询公司,二是网络技术类的电子商务公司。两种注册身份反映了对P2P贷款理解的差异。注册为网络技术公司的P2P贷款平台,更重视线上业务,将自身定位为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互联网公司;而注册为投资咨询公司的P2P贷款平台,偏重线下业务,更愿意从理财服务的角度来理解自身业务。
6月底,银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规范银行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行为,包括确定合格投资者门槛和销售中的措辞等等。而P2P贷款平台的相关销售行为则无约束无规范。
行业监管空白
P2P涉及贷款服务,是否应该接受更严格的金融监管?对这个问题,业内意见不一致。
一位资深会计师认为,P2P贷款平台还处于“民不告,官不究”的状态,实际上象征着监管层一定程度的宽容,赋予了行业自由发育的时间。他预计,这段自由发展期可以再持续两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董安生认为,这是一种牵线搭桥的居间业务,不涉及金融牌照。
有从业人士认为,应尽快给该行业找个婆婆,建立行业标准和准入资格。
不过,监管当局目前仍处于观察状态。7月20日,中国银监会召开2011年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会,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要求高度警惕近期网络借贷、民间借贷等领域凸显的风险。
多位专家表示,对P2P贷款平台仍持保留意见。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P2P贷款平台现在风险尚未充分暴露,一些问题需要继续观察研究,各家实际操作中是否存在高利贷、洗钱、变相吸储、暴力追债等问题,都要密切关注。
风险必须防范
P2P贷款作为金融创新,在中国有着巨大的市场,但也存在着风险。P2P贷款平台的勃兴在某种层面上也反映了银行系统四处漏水的现实,对在现行法规体系的真空中游走的P2P贷款平台,银监会以风险提示的形式,悄悄收紧了第一道缰绳。8月23日,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在这份《通知》中,银监会称之为“人人贷信贷服务中介公司”的P2P贷款平台,被提示具有大量潜在风险。银监会要求银监分局和各家银行采取措施,做好风险预警监测与防范工作。
银监会提示的P2P平台风险主要有七种。一是担心民间资金可能通过P2P平台流入限制性行业,如房地产和“两高一剩”等受调控政策收紧影响的行业;二是可能演变成吸存放贷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非法集资行为;三是业务风险,如技术风险与贷后管理风险,比如恶意欺诈和洗钱等;四是不实宣传,如将银行称为合作伙伴;五是监管职责不清,法律性质不明;六是信用风险高,贷款质量差;七是做房地产二次抵押,为促成交易,还可能故意高估房产价格。
2、专家观点
专家全面剖析国内p2p网络贷款平台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认为,民间借贷是我国金融体系的必要补充,P2P网络借贷的产生和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特别是在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大背景下,P2P网络借贷已经是众多中小企业主,尤其是小微企业主融资的重要渠道。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金融体制的不完善,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不过,P2P网络借贷中介机构无金融牌照,但发挥了金融机构的中介功能,其撬动的资金量巨大,内在风险不容忽视,为促其规范发展,应考虑如何将其纳入监管的视野中。
近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警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与P2P网络借贷平台之间建立防火墙,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
业界人士指出,这实际上针对的是近两年不断出现的P2P网络借贷中隐藏的巨大风险。尽管有着生存空间,但是网络借贷要在我国发展还面临许多瓶颈,尤其是其中的诸多风险应引起高度重视和关注。
编者在网络上搜索“网络借贷”,列出的P2P网络贷款平台中除去银监会指名的人人贷,还有拍拍贷、蚂蚁网、乐融巴巴等网站。这些网站上的“借款列表”中信息显示,贷款金额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最高的金额可达几十万元,而最高的年利率也到了24%。
业界普遍认为,网络借贷实际上是一种民间借贷的新形式,是小额民间借贷公开化、网络化的表现。据了解,P2P网络借贷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人人贷、拍拍贷为代表的线上模式,借贷双方通过网上竞标方式来实现匹配,另一种是以宜信为代表的P2P信贷理财计划。如同所有的新生事物一样,从全国首家网络贷款平台诞生之初,这种借贷模式就一直伴随着怀疑和争议。由于既缺乏行业规则和准入标准,又缺乏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明确的监管部门,这种模式能够走多远一直被广泛怀疑。
客观地讲,网络借贷有其合理性和生存的土壤。据了解,在网络借贷平台上放贷的多为有着闲散资金的市民,把其作为理财的一种方式。当前股市低迷,部分银行理财产品表现不佳,楼市里投资性需求被遏制,缺乏理财渠道的不少投资者把目光瞄向了网络借贷。而借款人多为有着短期周转资金需求的个人。目前大多网络借贷平台经营的还是个人之间的小额拆借,一旦形成规模,个体工商户以及资金紧张的小企业都有可能参与其中。
不过,尽管借款时间快,手续简单,但网络借贷有着许多显而易见的风险。相对于亲戚朋友之间的拆借,网络借贷双方都是从未打过交道的陌生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一位信贷人士介绍,贷款的两个基本原则是专款专用和信息对称,网络借贷虽然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以及其他渠道对借款人基本信息进行调查,但这只是贷款的最基础部分,借款人的信用、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用途很难跟踪调查,这是最大的风险所在。
网络借贷平台撮合的一般是小额无抵押贷款,这是一种纯粹的信用贷款。银行在放这类贷款时,有着完整的授信评级、信贷管理程序和系统,而且放贷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才能走上信贷岗位。网络借贷公司也有审核人员,比如人人贷打出“拥有一套科学有效的信用审核标准和方法”的口号,但这只是在模仿银行,实际上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很难达到风险控制的要求。
更重要的一点是,上述银行人士说,“信贷是经营风险的业务,商业银行实际上是凭着自有信誉进行经营。而网络借贷且不说借款人信用如何,借贷平台公司自身信誉也值得商榷。”网络借贷公司并非用自有资金放贷,而且借贷规则自行制定,很有可能成为非法吸储和高利贷的温床,在目前社会信用体制仍不健全的背景下,放款人背负着很大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
我们看到,网络借贷平台成立的初衷是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平台公司只相当于一个贷款中介团队。既不吸储、也不放贷,这是其合法经营的底线,但是由于缺乏监管,很容易出现借贷公司通过设计理财产品从放款人手里吸储再倒手放贷的非法集资形式。即使每个放款人的金额较小,如果合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正如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民间借贷中介很容易异变为“地下钱庄”一样,网络借贷平台也极易从借贷撮合异化为打着理财幌子的吸储和放贷机构,对于这种风险不能不未雨绸缪。
7月21日,号称“中国最严谨网络借贷平台”的哈哈贷发出关闭通告,实际上已经在向公众警示其中的潜在风险。业界人士分析,借款人和放款人通过网络借贷平台竞拍交易,看似类似于淘宝网的网上销售方式,但由于交易的是资金,本质上有不同区别,实质上是一种借贷行为。如果发生了风险,银行有着严格的合法追索程序,比如可以通过申请冻结借款人账户、处置抵押物等渠道来避免损失,但是网络借贷却缺乏合法的渠道,虽然许多平台公司声称有“专业的高级催收团队”,但很容易形成纠纷和非法事件。
可见,尽管网络借贷在操作模式理论上有着很大的可行性,也受到许多人的欢迎,但也包含民间借贷的诸多负面效应在其中,还面临网络安全和支付结算系统方面的风险。政府在打击和取缔“地下钱庄”,规范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行为时,对网络借贷的监管也应跟上。网络借贷如想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还需在法律法规、行业规则、监管标准等方面进行重构。
3、P2P贷款平台路在何方?
2011年7月21日,哈哈贷团队发布公告,“2011年9月2日起,我们将全部停止哈哈贷服务。”不仅仅是哈哈贷,其实在银监会发布P2P贷款平台风险提示通知后,中国大大小小数千家P2P贷款平台不得不开始思考明天的道路。
业内人士认为,银监会发出P2P贷款平台风险提示后,至少有四大影响:1、民间借贷融资法规即将出台。 2、贷款中介、贷款咨询、融资辅导等非银行的第三方服务公司将会正式纳入监管体系。 3、上述类型公司可能以牌照准入方式限定进入资格。 4、房产二次抵押业务被禁止。
而长期从事信贷研究的人士也提出不同看法,有些民间中介的风险控制能力并不比银行弱,所以P2P贷款平台只要不出现大问题,它们依然能够生存和发展。因为在市场经济下,生存或盈利是一个企业最基本的底线,P2P贷款平台甚至在法律层面也有存在条件和基础。
比较共同的观点是在国家加强监管的趋势下,国家一定会出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相应条例、准入条件、经营范围等),最终可能会颁以发牌照的形式进行管理,类似这几年出现的小贷牌照、融资担保牌照、消费金融牌照、第三方支付牌照;
“打压、叫停不如进行规范和监管”业内人士认为,民间资本的出路或合法化本身就是一个长期争论和逐步疏导过程;特别是小额P2P贷款,本身就是有利于加强市场竞争、避免金融机构垄断、保证老百姓贷款需求。此外,它对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和完善也是一个好的催化剂。因为国内的金融体系本身就具有垄断性,特别是在吸收存款方面;但经济市场化是必然的趋势,民间银行、小贷银行、私人银行也一定会是将来的趋势。
资深银行卡研究人士聂俊峰转载@任公子钓鱼微博说到,银监会向银行提示人人贷风险正确且必要,但是希望不要再向前迈出一步——关闭人人贷中介公司。中国金融缺乏渠道、结构扭曲,需要更多的民间渠道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和利用率。要规范,要管理风险,但请保持克制,不要又一刀砍了。